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血药浓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一、采购人: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
二、项目名称: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血药浓度(精神类药物样本翠取液)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HEYHC202401
三、采购项目
本项目为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血药浓度(精神类药物样本翠取液)耗材采购项目。
项目说明:
(一)项目控标价25元/人份,最终以招标最低价格为准。
(二)预期用途:用于对样本进行分析前预处理,溶解细胞,萃取出待测物质。萃取血清中精神类药物,如:齐拉西酮、利培酮、氯氮平、去甲氯氮平、帕立哌酮、舒必利、氟哌啶醇、阿立哌唑、脱氢阿立哌唑、奥氮平、氨磺必利、喹硫平、脱烷基喹硫平、氯丙嗪、奋乃静、氟奋乃静。
3、主要组成分
组分名称 |
成 分 |
配给量 |
|
48人份/盒 |
96人份/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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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分A |
甲 醇 |
5mLx 1瓶 |
9.5mL×1瓶 |
组分B |
空白基质 (BSA) |
100mgx 1瓶 |
200mgx 1瓶 |
四、供应商报名的资格条件:
(一)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: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,且应当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,即:
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录;
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。
(二)特定资格条件:
⑦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《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》。
(三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(四)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(五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五、参与报名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
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(上午8点至12点,下午2:30至5:30)。凭下列文件到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名,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能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1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。
2、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(复印件盖章)。
3、经办人(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签约人员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4、评标日期另行通知。
六、评标方法
最低评标价法,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唯一中标候选供应商,进行下一轮谈判,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为准。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体: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
八、监督管理: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。
九、联系方式:
招标方: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
地 点: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09号
联系人:刘湘峰
电 话:13787732023
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
2024年 5月 10日